發布時間:2021-01-26 人氣:1193 來源:未知
一、律師費由誰承擔?
一般情況下由自己承擔,還可由法院判決敗訴方支付(有相關約定的及相關法律規定的)。
由法院判定敗訴方支付的條件是:
1.當事人已經對律師費問題做出明確約定,即當事人在合同中對此做明確約定,且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形,法院應當確認這種約定的法律效力;
2.律師費已經實際發生。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當事人與律師約定在訴訟或執行程序后根據訴訟或執行結果支付律師費,則法院在訴訟過程中將認定律師費尚未實際發生;
3.律師費支付標準合理。如果當事人支付的律師費超過合理范疇,將會不適當地增加對方的財務負擔,有關訴訟請求也將難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打官司律師費由委托人自己承擔
1、現有關于律師費承擔規定僅適用于部分領域,不能當然理解為敗訴方(有過錯方)承擔律師費的法律依據;
2、是否聘請律師是當事人的權利,而不是必須行為,法院不會因當事人是否聘請律師而改變案件審理結果,因此聘請律師與提起訴訟并不具有必然的因果關系;
3、我國現行有關規定對律師收費標準沒有完全統一,且當事人和委托律師之間可自行協商,因此由法院界定收費的準確性有很大難度;
4、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還可能導致律師之間惡意競爭,不利于我國當前的法制建設。
律師費通常都是委i托人承擔,通俗講就是誰請律師誰zhi付費,因為這是一份委托合同,你和律師是合同的雙方,只約束你們雙方。但是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律師費承擔主體的,或者在某些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案件等,原告在訴狀中要求被告承擔因調查、制止侵權行為而發生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的,法院可以判決由敗訴方承擔。根據合同自由原則,只要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在起訴或仲裁時,關于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支持。因此,合同雙方在擬定合同時,可將律師費列為違約賠償內容中,甚至可以將律師費的承擔方式、承擔標準也詳細列明。在擬定這樣的違約條款時,須特別注意必須明確寫明“律師費”。原告在起訴時須提交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托合同和律師事務所開具的律師費發票作為律師費支付的證據。但是支持的具體數量會取決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根據案件性質酌情支持,通常法院會支持“合理”的律師費用,而并非全部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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